二、加入昊资-项目合作运营成为集团高管

1、以居间人(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方、平台方等)身份向集团介绍资源或项目的,应与集团签署居间协议,若项目成功签约达成合作的,集团应当依据居间协议向该居间人给付居间费用。
2、以居间人(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方、平台方等)身份向集团介绍资源或项目的,并且有意愿共同参与经营的,可与集团单独协商,签订合作协议,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分配利润(如:合作协议约定按照双方投资总额进行利润分配)
3、以居间人(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方、平台方等)身份向集团介绍资源或项目的,但有意愿希望独立运营的,可向集团缴纳相关管理费用。此种情况下,合作方应按集团相关协议及相关体系标准运营,做到独立核算,自负盈亏,责任主体明确到位。